臺灣植物健康種苗驗證體系
健康種苗驗證制度源自二十世紀初荷蘭針對感染鬱金香之病毒病害所設計出來的一種檢查與品質認證的系統。1929 年荷蘭輸往美國的鬱金香種球被美方以帶有檢疫危險病蟲害之理由而拒絕入境,因而蒙受巨大損失,此後荷蘭即開始重視鬱金香種球病蟲害之防範,在 30 年代開始成立負責鬱金香種球的病毒檢查專責實驗室,協助農民判別並篩選健康無病毒種球作為繁殖用種源,進而規劃出健康種球之標準生產模式供農民應用,更進一步推動種球驗證制度,藉由客觀的驗證標準對鬱金香種球品質與帶病毒比率加以評估,訂定不同等級之標準,一方面供消費者購買時之參考,另一方面也提供生產者訂定種球價位之客觀衡量標準,而驗
證體系的基礎則建立在繁殖用種原之有害生物檢定、繁殖環境及過程檢查、驗證標準等程序上面。
過去臺灣省政府農林廳種子檢查室依據「臺灣地區農作物種苗檢查須知」,配合我國農作物優良種子種苗繁殖制度建立檢查機制,訂定包括水稻、落花生、大豆、小麥、高粱、玉米、大麥、棉花、油菜、黃麻、亞麻、鐘麻、雜交高粱及蔬菜等作物之種子,及甘藷、馬鈴薯、草莓等種苗之檢查標準,檢查之繁殖圃包括原原種、原種及採種等三級。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動植物防疫檢疫局 ( 以下簡稱防檢局) 成立後,為防止法定疫病蟲害藉由種苗傳播蔓延,業於 1990 年 5 月依據「植物防疫檢疫法」第八條及第九條規定,公告火鶴花為實施特定疫病蟲害檢查之植物種類,實施強制性種苗檢查制度。對於非檢疫之疫病蟲害者 ( 即國內農業生態中一般疫病蟲害),防檢局亦於 1992 年 3 月公告「種苗疫病蟲害驗證輔導要點」。根據市場動態需求陸續訂定蝴蝶蘭、文心蘭、綠竹、豇豆種子、柑桔、馬鈴薯、甘藷、百香果、香蕉及草莓等作物之種苗病害驗證作業須知,其中綠竹並於 2021年修正為採筍竹,擴大其範圍,而蝴蝶蘭及文心蘭則因無需求而於 2017 年廢止。以繁殖用種原之特定有害生物檢定、繁殖環境及過程檢查等作為驗證標準的訂定原則,並積極向育苗業者、農會及農友推廣健康種苗觀念,目的在提升該作物品質,減少田間疫病蟲害發生機率,進而增進業者在市場之競爭力。茲以綠竹及馬鈴薯為例,說明目前臺灣在種苗驗證的現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