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於五月一日表示,由於稻穀收購自七十八年一期作調整至今,已三年未予調整,為照顧農民所得,提高稻農種稻收益,經該會會同財政、主計等有關機關審慎研議後,已奉行政院核定適度提高稻穀收購數量,俾直接增加農民繳售稻穀收入,並可望藉市場機能之運作,使產地穀價適度回升,增加農民出售餘糧之收益。
農委會表示。本調整案係自本(八十二)年一期作起,將計畫收購數量調高二成,亦即第一期每公頃山一千六百公斤調整為一千九百二十公斤,第二期由一千二百公斤調整為一千四百四十公斤,每公頃兩期由原來收購二十八百公斤調為二十二百六十公斤,提高五百六十公斤,收購價格仍維持現行蓬萊穀每公斤十九元、在來穀每公斤十八元;至於輔導收購數量與價格則維持不變。
稻穀每公頃收購量價調整前後對照表
期別 |
收購量價單位 |
調 整 前 | 調 整 後 | 比較 |
||||
計畫 |
輔導 |
小計 |
計畫 |
輔導 |
小計 |
|||
一期 |
公斤 |
1,600 |
1,200 |
2,800 |
1,920 |
1,200 |
3,120 |
計畫(+)320 |
元 |
30,400 |
19,800 |
50,200 |
36,480 |
19,800 |
56,280 |
(+)6,080 |
|
二期 |
公斤 |
1,200 |
800 |
2,000 |
1,440 |
800 |
2,240 |
計畫(+)240 |
元 |
22,800 |
13,200 |
36,000 |
27,360 |
13,200 |
40,560 |
(+)4,560 |
|
兩期 |
公斤 |
2,800 |
2,000 |
4,800 |
3,360 |
2,000 |
5,360 |
計畫(+)560 |
元 |
53,200 |
33,000 |
86,200 |
63,840 |
33,000 |
96,840 |
(+)10,6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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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農委會指出,由於提高稻穀收購量後,農民除繳售稻穀直接增加收益外,由於市場稻米流通量減少,藉市場機能之運作,產地穀價將適度上揚,依據學者專家測試,稻穀價格彈性為-0.6至-1.2,據以推估每公斤稻穀市價約上揚0.48至0.97元,因此,農民在市場出售餘糧亦可增加收益,估計本調整案直接、間接提高農民收益約為九至十六億元。
至於部分民意代表建議提高收購數量與價格各一成,經估算可增加農民收益的十二至十六億元,與收購數量調高二成案所增加農民收益相差不多,但是提高收購價格,將使得國內收購價格與世界稻米價格之差距更形擴大。
農委會表示。為照顧農民,除自本(八十二)年一期作起適度提高稻穀收購數量二成,以增加農民收益外,該會將繼續推行稻田轉作及輔導良質米產銷,以平衡稻米產銷並提升稻米品質;同時加強辦理推廣米食活動,促進增加稻米消費量,提升稻米市價;並積極輔導降低稻米生產成本,以提高農民收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