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區農業專訊第5期:15頁(1993年9月)

農委會表示:自八十二年一期作起調高稻穀計畫收購數量二成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於五月一日表示,由於稻穀收購自七十八年一期作調整至今,已三年未予調整,為照顧農民所得,提高稻農種稻收益,經該會會同財政、主計等有關機關審慎研議後,已奉行政院核定適度提高稻穀收購數量,俾直接增加農民繳售稻穀收入,並可望藉市場機能之運作,使產地穀價適度回升,增加農民出售餘糧之收益。

農委會表示。本調整案係自本(八十二)年一期作起,將計畫收購數量調高二成,亦即第一期每公頃山一千六百公斤調整為一千九百二十公斤,第二期由一千二百公斤調整為一千四百四十公斤,每公頃兩期由原來收購二十八百公斤調為二十二百六十公斤,提高五百六十公斤,收購價格仍維持現行蓬萊穀每公斤十九元、在來穀每公斤十八元;至於輔導收購數量與價格則維持不變。

稻穀每公頃收購量價調整前後對照表

期別

收購量價單位

調    整   前 調    整   後

比較

計畫

輔導

小計

計畫

輔導

小計

一期

公斤

1,600

1,200

2,800

1,920

1,200

3,120

計畫(+)320

30,400

19,800

50,200

36,480

19,800

56,280

(+)6,080

二期

公斤

1,200

800

2,000

1,440

800

2,240

計畫(+)240

22,800

13,200

36,000

27,360

13,200

40,560

(+)4,560

兩期
合計

公斤

2,800

2,000

4,800

3,360

2,000

5,360

計畫(+)560

53,200

33,000

86,200

63,840

33,000

96,840

(+)10,640

  1. 第一期合計收購量3,120公斤,佔產量的52%;第二期合計收購量2,240公斤,佔產量的50%。
  2. 收購價格仍維持計畫收購每公斤19元,輔導收購每公斤16.5元。

據農委會指出,由於提高稻穀收購量後,農民除繳售稻穀直接增加收益外,由於市場稻米流通量減少,藉市場機能之運作,產地穀價將適度上揚,依據學者專家測試,稻穀價格彈性為-0.6至-1.2,據以推估每公斤稻穀市價約上揚0.48至0.97元,因此,農民在市場出售餘糧亦可增加收益,估計本調整案直接、間接提高農民收益約為九至十六億元。

至於部分民意代表建議提高收購數量與價格各一成,經估算可增加農民收益的十二至十六億元,與收購數量調高二成案所增加農民收益相差不多,但是提高收購價格,將使得國內收購價格與世界稻米價格之差距更形擴大。

農委會表示。為照顧農民,除自本(八十二)年一期作起適度提高稻穀收購數量二成,以增加農民收益外,該會將繼續推行稻田轉作及輔導良質米產銷,以平衡稻米產銷並提升稻米品質;同時加強辦理推廣米食活動,促進增加稻米消費量,提升稻米市價;並積極輔導降低稻米生產成本,以提高農民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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