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林廳廳長 邱茂英
近年來我國經貿快速發展已使中華民國躋身於世界經貿大國之列,政府基於國家總體利益和未來經貿特續發展的需要,遂積極推行自由化、國際化的經濟政策。為推行該經濟政策,強化我國對外經貿關係及重振我國的國際地位,朝野各界皆一致認我中華民國應重返各種國際經貿組織。經多年之努力關貿總協理事會已於本(八十一)年九月廿九日同意成立「工作小組」進行審查我國的入會申請案。將來我國成為關貿總協的正式締約國後,以透過該經織來維護和爭取我國應該享有的經貿利益。今將我國加入關貿總協後對農業部門可能之影響及擬採取之因應策略說明於後:
加入關貿總協對農業的好處
(一)享受普遍最惠國待遇:任何一國之減免關稅或撤除貿易障礙,會員國均可享受。例如,因為我國並非關總協會員,在農產品出口方面,有時難免會受到一些歧視,加入關貿總協以後,這種情況可獲得改善。
(二)在目前的情況下,當發生農產品貿易糾紛時,只能進行雙邊談判,緩衝的時空較小,如加入關貿總協,可訴請關貿總協仲裁國際農業貿易保護糾紛,免除或減輕目前雙邊談判所遭遇之困境。
(三)加入關貿總協可能會促使我國農業結構加速調整,就長期而言,這可能有助於資源的合理分配,對整體經濟發展,產生正面的影響。
(四)目前我國農民所得約有三分之二來自非農業,加盟關貿總協有助於農家所得提高。
加入關貿總協對農業之影響
依關貿總協規定,我國申請入會必須與個別締約國進行關稅減讓及消除非關稅障礙之雙邊或多邊談判,並經三分之二以上締約國認可方能加盟關貿總協。就我國現行農產貿易與農業政策諸項措施而言,有部分未符合關貿總協之規範。
(一)關稅方面
關稅減讓是關貿總協成立以來消除貿易障礙最具成效的一項,依關貿總協第二條規定各會員國基於互惠與不歧視原則互相協商以制定關稅減讓表。二十八條亦規定「關稅減讓後非依關貿總協有關規定不得任意修改或撤銷減讓」,但關貿總協並未規定將關稅降低到何種程度。近年來我國在經濟自由化、國際化政策下,關稅己大幅降低,惟仍有部分農產品之關稅稅率在百分之四十至百分之五十,有些國家一再表示關切,希望我國能給予減讓,必須再與會員國協商。
(二)管制進口及憑農委會同意文件進口
我國以已開發國家名義申請加入關貿總協,而已開發國家除基於檢疫理由外,不得利用配額或輸出許可證或其他措施來維持數量上之限制,目前我國仍有二十一項農產品未符合以上條件。
(三)進口地區與數量限制方面
目前我國有十五項水果之進口,其管理現況多屬限向歐美地區採購,蘋果則為美、加自由進口,日本不准進口,其餘國家限量進口,不符合關貿總協之普遍最惠國待遇原則(第一條)規定,即各締約國之間不得有歧視性貿易措施。
(四)價格補貼問題
價格補貼之措施在關貿總協條文中並無明文範,因此在烏拉圭回合中爭議最大。短期而言,我國的農產價格政策應不致成為申請加入關貿總協及與其他國家談判的障礙。但就長期而言,在烏拉圭回合中強烈要求各國減少扭曲生產之補貼,故今後宜儘量避免採取價格支持政策。
因應策略
前述我國目前與關貿總協之規範不相符合之措施,在未來入會談判過程中,必須逐步加以調整,至於調整到何種程度,則視各國提出的要求以及談判的結果而定。政府除將繼續密切注意烏拉圭回合談判之動態外,依目前關貿總協規範所可能採取的對策有以下幾項:
(一)進口邊境措施
1.關稅部分
(1)國內不生產品目可酌予降低稅率,並訂定分年降稅時間表。
(2)國內能夠充分供應品目,維持適度稅率以資保護。
(3)國內缺乏競爭力之敏感性品目儘量維持高稅率,但若面臨入會談判之需,可依
農產品之特性與產狀況採取下列因應措施:
季節關稅:產期明顯之產品可考慮非產期降稅。
ゝ配額關稅:同意國內可接受之配額範圍內降稅,超過則不降。
ゞ從量關稅:對國際價格有下降趨勢或低品級貨品,課定量關稅
々複合關稅 :對國際價格變動趨勢不確定者,採複合稅制,即依從價或從量較高者徵收
2.限制進口或核發進口同意文件部份
對影響國民生計大且國際競爭力不足者,採取高度保護措施繼續管制進口或核發同意文件。對影響國民生計中等但國際競爭力不足者,或影響國民生計大但國際競爭力中等者,採取重保護措施,以關稅化(Tariffication)方式,提高關稅,並給予少量進口。對影響國民生計小且國際競爭力較強者,則考慮逐年開放,並儘量爭取開放進口或降低稅時間,以便國內產業順利調整。
(二)境內措施
1.補貼措施
有關境內補貼,即保證價格或補貼 ,目前烏拉圭回合談判尚無結論,不過趨向定量減少,農委會及農林廳當會密切注意烏拉圭回合談判結果採取適當因應措施。
2.生產對策
(1)降低生產成本:推動產業自動化全面動員降低產銷成本,組織技術服務團輔導
農民實施合理化自動化經營,並針對關鍵性因素,尋求降低生產成本之方法。
(2)強化國產品之本土性特色:
開發高品質、高附加價值與符合國人口味之農產品
來吸引國內消費者,並提高國產品之對外競爭力。
3.運銷對策
(1)暢通國產農產品之行銷管道,增強市場競爭力量,同時建立國產品之品牌形象
,增加國人對國產品之品牌忠實度,以爭取國內消費者。
(2)推動運銷作業自動化,充實產地採收後處理、集貨、儲藏等運銷設施,並採現
代化之機械作業,以降低運銷過程中之人工成本和損耗,提高運銷效率。
(3)健全批發市場交易制度,促使農產品銷售合理化。輔導各項產業之農民組織,
發揮農民自主性調節產銷功能
,以穩定供需,保障生產者與消費者權益。
4.檢疫(驗)對策
(1)健全進口與國產農產品之檢疫(驗)標準與法規。
(2)充實農產品檢疫人員,徹底實施農產品檢疫(驗)。
5.擴大辦理農產品受進口損害救助制度,以減輕進口農產品對我國農業造成之傷害,目前已累積救助基金十八億元。
6.繼續辦理農民轉業第二專長訓練與輔導農民離農。
(三)拓展農產品外銷
利用對外貿易諮商,要求關貿總協會員國解除對我農產品進口障礙,爭取我國農產品外銷機會。
結語
加入關貿總協符合國家整體利益,如同其他會員國一樣,初期對農業會有些影響,但政府將在符合關貿總的規範下,盡一切努力維護農民利益。對農產品進口採取逐漸開放的策略,努力爭取有利於國內農業生產結構調整緩衝時空,使得加入關貿總協成為我國農業邁入現代化的一項契機,以迎接二十一世紀農業新時代的來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