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區農業專訊第29期:22頁(1999年9月)

921集集大地震

農委會成立緊急應變小組及「農業救災單一窗口」,全力進行救災工作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主任委員彭作奎9月22日召集一級主管,針對「921集集大地震」造成的嚴重災害,指示所屬農政人員以最迅速及有效的方式,加入救災行列。彭主委指示立即分別在南投縣、台中縣、彰化縣、雲林縣、嘉義縣、苗栗縣整合農政所屬單位,成立「救災單一窗口」,並派相關主管全力督導,俾讓農民損失降至最低。會中所作決議如下:

一、發揮人溺己溺、人飢己飢的精神,農委會主任委員及副主任委員捐出一月所得、該會及所屬機關同仁捐出一日所得,加入金援救災行列。

二、成立農業救災單一窗口,於受災較嚴重地區,整合所屬各機關,作為災區農業災害搶救協調單一窗口,並指派高層主管親臨督導,分別赴災區,召開整合會報,並協助縣市政府救災。

三、本次地震,糧倉多處倒塌,造成稻穀外露,民間穀倉受損者,農委會已協調相關單位儘速前往搶救,並研擬「專案紓困低利貸款」,協助其復建。有關專案紓困貸款要點如下:

  1. 公告辦理受理申貸:請受災戶到農漁會信用部及農銀、土銀、合庫等三家銀行辦理。
  2. 申貸人資格:農民,農漁民團體,從事農業生產、製造、運銷業者。
  3. 比照口蹄疫紓困貸款方式,年利率訂為3%。

四、鑒於救災需要,國際救援組織攜帶39隻搜索犬進入災區,農委會防疫檢疫局以「專案檢疫」協助快速通關,俾利儘速趕往災區現場。

五、農政人員應儘速查報自己業務範圍內的農業災情,並協助救災。

根據初步災情資料及各地地震災害強度,各項農業災害救助復建所需經費,初步估計如下:

一、農業發展基金提撥20億元,提供受災農企業、農民團體、農民,依相關規定申請低利貸款復建。

二、糧倉部分:921地震救助農會及糧商修繕圓筒倉庫及存糧標準

(一)公糧委託倉庫及農會自營糧倉部分

補助措施:補助興建圓筒倉庫。

補助標準:主體〈圓筒〉設備每百公噸38萬元,固定附屬設備150萬元。

(二)民營糧商部分

  1. 補助糧倉租金,每坪每月100元,每坪以儲存6公噸計,為期6個月。
  2. 提供農業發展基金專案低利貸款。

貸款標準:

(1)圓筒倉庫及設備修繕貸款:主體〈圓筒〉設備每百公噸貸款38萬元,固定附屬設備貸款150萬元,每案最高貸款金額1,000萬元,年利率3.0%,還款年限7年。

(2)周轉金貸款:每案最高貸款金額500萬元,年利率3.0%,還款年限三年。

三、林業部分:森林鐵路復建經費4,000萬元、森林遊樂區復建700萬元、林道2,000萬元、辦公廳舍1,000萬元。

四、本會所屬辦公廳舍部分:水土保持局辦公廳舍及車輛修復約需6,27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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