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園圃」標章是台灣省政府農林廳為保障消費者食用國產生鮮蔬菜與水果,鼓勵農民正確使用農藥,所設計一種代表新鮮、安全蔬果的標章。強調產品符合國際間之優良農業操作,品質安全之三要素,即經「輔導」、「檢驗」與「管制」。
吉園圃標章核發對象為農林廳輔導設置之蔬菜、水果產銷班、觀光果農園經營班及核准登記之農場為限,並以使用於生鮮產品為主。申請之產銷班、觀光果農園經營班及農場等各班員應符合下列之規定:
1.平時均能接受鄉、鎮、市、區公所(農會)、縣(市)政府及各區農業改良場、台灣省農業藥物毒物試驗所等有關單位植物保護人員之病蟲草害防治技術指導。
2.應有最近3個月以上之病蟲草害防治記錄,續約者應有持續一年之記錄。
3.最近6個月內生產之農產品,經化學檢驗農藥殘留合格。
申請使用標章,在預定使用1個月前,由班長向所在地之鄉、鎮、市、區公所(農會、合作社場、農場)提出申請,由鄉、鎮、市、區公所(農會、合作社場、農場)會同區農業改良場予以初審,通過初審者再由區農業改良場、縣市政府、藥試所、農林廳等有關單位擇期通知農友進行複審。審查通過之各班與縣市政府簽訂使用農產品安全用藥「吉園圃」標章使用約定書,並檢附標章使用申領核發表,向縣市政府辦理標章領取手續。
為有效掌控「吉園圃」標章流向及班員動向,縣市政府於該產銷班經審核通過時即給與「吉園圃代號」,以示身份,此代號可供標章核發之流水號用,以利追縱管制及審核,維護生產者的權利,更保護消費者的安全。
「吉園圃」標章上的英文代號GAP所表示的就是優良農業產品,只有優良的農業產品,才能得到消費者的青睞與永遠的支持與信賴,在此呼籲台南轄區內的蔬菜水果產銷班加入「吉園圃」的行列,若有任何問題請與各地鄉、鎮農會推廣股、縣市政府農業課或台南區農業改良場植物保護研究室連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