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區農業專訊第22期:17頁(1997年12月)

出國旅遊 勿購買野生動物產製品

近年來,國人日漸重視休閒活動,出國旅遊之機會增加;部份國人喜於旅遊時購買紀念品,惟時有因採購受管制之野生動物產製品入境,而觸犯野生動物保育法之規定。行政院農委會表示,野生動物保育觀念已成為當今世界潮流及國際趨勢,世界各國均重視稀有動物之保育,對於其產製品之買賣及進出口,均有嚴格之管制及限制,如不明瞭規定而任意購買,不僅可能違反當地之法律,於攜帶入境時,亦有違反國內野生動物保育法相關規定之虞。

過去有少數民眾,因不諳法律規定,於返國時非法攜帶象牙、玳瑁殼、虎皮及其他稀有動物之皮革製品等產製品,而遭查扣沒收或移送法辦,不僅造成個人困擾,亦影響國家形象,得不償失。

農委會呼籲民眾以行動響應野生動物保育政策,出國旅遊時,拒絕購買稀有動物產製品,負起保育野生動物之責任,善盡國際保育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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