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院會於11月14日通過農委會提送「水旱田利用調整計畫」,該計畫預定自八十七年度開始實施,以接續現行「稻田轉作計畫」。
農委會指出,該計畫係針對當前國際糧源危機及貿易自由化之趨勢,調整國內農作物產業結構及經營制度,其政策目標如次:
一、確保國內糧食安全,穩定供需與糧價。
二、符合世界貿易組織規範,兼顧農民褔祉。
三、加強農田生態保育,維護農地永續利用。
農委會表示,該計畫具體措施如下:
一、稻米生產由「自給自足」調整為「供需平衡」,未來糙米年需求量估計約一六○萬公噸,因將來加入世界貿易組織,配合小量稻米進口時,適度調降生產目,標今後不再強調調降稻作面積,以安定稻米生產:並加強良質米產銷,提高食米品質及競爭力。
二、玉米、高粱、大豆等保價收購之雜糧,逐年調降生產面積及種植期數,並逐漸以「現金直接給付」取代。預期自九十一年度起,全部以現金直接給付取代保價收購。
三、配合糖業政策之調整,對於農民與台糖公司契作之蔗田,因蔗農自願或因台糖轉型而轉作、休耕者,納入該計畫辦理,給予輪作獎勵或現金直接給付。
四、配合國土綜合規劃與農地出方案,釋出生產力低之農田,以平衡相關產業對用地需求,同時利用山坡地梯田或邊際農地造林,以保育水土維護生態環境;另為掌握糧源,規範休耕之農田,必須維護管理,保持農田可耕作狀態,必要時可恢復種稻。
五、獎勵措施包括直接給付、輪作獎勵及集團獎勵等三項,直接給付以獎勵種植綠肥、改善地力、涵養水源及生態維護等措施,給付標準優於現行轉作計畫之休耕補助,且高於雜糧、蔗作之收益;輪作獎勵將加強辦理推廣地區性特產,並輔導改善生產環境與運銷措施,以提高生產競爭力及農民收益;團經營以獎助擴大生產規模、降低生產成本及有效手水土資源。
該計畫推動後預期達成稻米供需平衡,對履行國際義務及享受國際貿易之優惠均有正面之意義,有助於加速農業升級,並確保農民收益,政府財政負擔亦逐年減輕,農地利用方面可建立合理輪作制度,達成永續農業經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