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表示,八十五年度農業發展基金各項貸款預算業經核定,共計七五億五千萬元,其中農機貸款二十五億元,包括農、漁機具貸款二十億元及自動化設備貸款、購地貸款八億元、修建農宅貸款五億元、加速農村建設貸款三十七億五萬元,包括農業天然災害紓困款十億元,輔導共同委託及合作經營貸款五千萬元,農村青年創業貸款十二億元,山坡地保育利用貸款二億五千萬元,輔導養殖漁戶生產貸款二億元,加強酪農改善經營貸款一億元,畜牧污染防治設備二億元,輔導休閒農業貸款一億元,及其他農、林、漁、牧產銷貸款六億五千萬元。前述貸款部份加速農村建設貸款應提送計畫報經中央銀行農業金融策劃委員會核定後在予實施外,其他貸款項目均自本(84)年七月一日起透過各地農、漁會及農業行庫辦理,農漁民可就近恰詢申借。
另農委會自本年七月一起,對經辦貸款機構為辦理前述貸款所配合出資金資金利息差額補貼標準,由現行補貼至中國農民銀行基本放款利率,提高為補助至中國農民銀行基本放款利率,利率加0.25個百分點,以加強經辦貸款機構積極推動前述專案貸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