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八十三年十二月十五日表示,為配合農業政策之推動,本(八十四)年度運用農業發展基金辦理各項專案低利貸款計七十四億五千萬元,包括農機貸款二十三億元,購地貸款八億元,修建農宅貸款五億元及加速農村建設貸款三十八億五千萬元。依貸款項目不同,貸款利率分為年息四.五%、五.三%及五﹒五%三種,貸款期限為三至十五年。
農委會表示,本年度截至十月底,已輔導二千八百戶農漁民取得此項長期低利貸款資金,貸放金額達二十六億元整,尚有四十八億餘元貸款資金可供農漁民利用,其中農機貸款尚有十億六千餘萬,係提供農漁民及農漁民團體購置農漁機具及農業自動化設備;購地貸款尚有三億七千餘萬元,係為協助農民擴大家庭農場經營規模,促進土地合理利用;修建農宅貸建款尚有四億八千餘萬元,係為改善農民生活品質,提高農業生產勞力,並配合農漁村整合性規劃者為優先;加速農村建設貸款尚有二十九億三千餘萬元,係為配合落實實施「農業綜合調整方案」各項措施,輔導農漁民及農民團體辦理農、林、漁、牧產銷經營所需資金,貸款項目包括「農業天然災害紓困」、「輔導農村青年創業」、「山坡地保育利用」、「輔導共同委託及合作經營」、「輔導養殖漁戶生產」、「畜牧防治設備」、「加強酪農改善經營」 「中小型拖網漁船週轉等」,係以個別農漁民為輔導貸款之對象。歡迎需要貸款資金之農漁民就近向當地農(漁)會信用部或中國農民銀行、台灣土地銀行、台灣合作金庫洽詢申借。